泰安牧愛堂
54 Baekhwa-ro, Taean-eup, Taean-gun, Chungcheongnam-do
泰安牧愛堂是朝鮮時代泰安郡官衙的東軒(正廳),是郡守處理行政事務與審判等公務的場所。1904年(高宗八年),郡守吳炳善題寫「牧愛堂」匾額,意為「善治愛民之堂」。建築坐落於兩層長臺石臺基之上,方形礎石上立著方形柱子構成平面結構。其斗栱為無出目初翼工樣式,採用單排五梁架構,屋頂為單檐歇山頂(八作屋頂)。該建築長期作為泰安郡廳的民願室使用,後方曾新建房屋、內部也多有改動,現已按原貌修復。